【一八】《惊梦》序1 解昌城说

现代AU。
一二八九五群像。
虐的。九爷洁癖,八爷话痨,五爷大老粗。张启山二月红尚未出场。
主一八。回忆车含启红,微量八九。
[前情提要(并没有什么前情)]
故事开始于199-年某高校,中文系在读的齐夜是一个文学鬼才……

  那大约是九五年的时候,我刚上大学,遇见了齐夜。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北京天正热,齐夜嘴里叼着五毛钱两根的那种冰棍,手里还拿着一根,口水顺着他的嘴角留下来,来不及擦,就扯成银丝滴在了桌子上。作为一个有洁癖的人,实在是不能忍。
  我把行李放在床铺上,犹豫着伸出手来要和这个直淌口水的傻学生握手,他没有握我的手,反而把自己手上的冰棍塞到我手里,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嘴里还叼着那根冰棍跟我说:“你好啊,不用这么客气,我叫齐夜,从此就是你的室友了。”
  我自认为我还是蛮成熟的,起码站在齐夜身边的时候,看起来气势总是能盖过他一头。齐夜就属于那种很单纯可爱的类型了,梳着三七分短发,不过那个年代似乎更流行方框眼镜大背头,所以我更受女生们欢迎一些。想来,在这个小鲜肉盛行的年代,齐夜要是能活到现在,应该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的。
  清X大学的宿舍条件在高校里算是比较差的了,准确的来说,北方大学的宿舍条件都不怎么高,六个人八个人的寝室都有。但是我们比较幸运,三张床,还有一张床常年空着,据说是开学的时候有一个姓霍的女生被登记失误错分到了男宿舍楼,差点没把帮忙分寝室的体育系小哥打进医院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这里只有我和齐夜两个人就是了。
  白天的时候,我和齐夜出去上课,我们上的课程一样,但是上课状态完全不一样。齐夜会在课上悄悄写小说,我则负责记笔记,晚上他再抄我的。用他的话说:“不是我非要上课溜号,实在是课堂上比较有创作灵感。”
  我话很少,是因为我觉得实在没什么可以说,说多了都是废话,然而齐夜则很能哔哔。他骨子里就有说书人的气质,写字很秀气落笔又快,基本上一篇文章写出来就是成品,没有值得修改的地方。我就不行,我要先自己检查一遍,再拿着字典古籍核对一遍,最后去向老师问意见,上高中的时候老师很喜欢我这种认真钻研的精神,到了大学就不实用了,经常完不成期末作业。每到这时,齐夜就会在交作业前一个星期的晚上奋笔疾书,帮我赶作业,白天则困得几乎是梦游一样走到教室,趴桌子上就睡。出于这一点,我就很感激他,对他的印象也好了一些,但是他上课睡觉会流口水,这是个人卫生问题绝对不能忍!所以我就贴心的用纸巾把桌子上的口水擦掉,再用同一张纸巾去擦齐夜的嘴。齐夜似乎一直不知道自己睡觉流口水的事儿,我也不告诉他我用擦桌子的纸巾给他擦口水,齐夜睡醒了以后会舔舔嘴唇,然后问我:“诶?同桌,好像有点咸?”
  据我所知,不是他的嘴唇咸,而是桌子是咸的。我没有舔过,但是我问过吴渔,吴渔说他上小学的时候舔过玻璃和大铁门,我问他是什么味儿的,吴渔说,咸的(闲的)。
  吴渔是隔壁大学德语系的,这都是后话。
  那时候流传着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也常有人说,但是没人当真了。当时不行,大家都觉得这句话是至理名言,每个人都在嘴里念叨,完全没人考虑我们这群文科生的感受。上高中文理分科之前,我经常能遇到打听我成绩的亲戚和老师,结果得知我选了文科以后,大家都质问我:“好好的大小伙子学什么文科?!”就好像学文科是万不得已的选择似的。
  其实现在的思想真的是很开放,哪怕同性恋依然有人骂,但总归还是宽容了一些,不至于被亲戚们的吐沫星子淹死了。就连我刚工作的时候,老家的亲戚们知道了我要当老师,问我的话都是差不多的:“好好的大小伙子当什么老师?!”
  我几乎觉得我大学四年都找不到女朋友就是因为我是文科生的缘故了。大二那年,有一个追我的姑娘,一直追我追到小树林,我当时就说明了我拒绝她的原因,我说——
  呃,姑娘,抱歉。虽然我很喜欢你,但是你看,你今天的表白很失败啊,衣服上还有饼干渣。嗯?就是那里啊,你知道“胁肢”是哪里吗,文言文的词汇,我说的就是那里,真的很脏。还有你的口红涂的也好low啊,你不知道补妆吗?弄到脸上了啊,真是,“血盆大口”啊,还有还有……诶?姑娘你别走啊我还没说完!!
  就是这样,我觉得她一定是嫌弃我是个文科生才扭头就走的,我和齐夜说的时候,齐夜笑得差点从床上滚下来。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齐夜说:“嗨呀,真是很好笑呢!”然后接连不停的笑,一直笑到打嗝,还是停不下来。
  他说:“昌城啊,嗝,你真是傻的可爱。嗝。我们果然是,嗝,同一种人。嗝。嗝。”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倒水的杯子是我发誓再也不用的,因为有一天我看见齐夜用我的杯子和水。我觉得很不卫生。齐夜以为我终于出息了,喝完了水,他终于不打嗝了,然后借着灯光跟我说:“解昌城,我觉得其实我们是一种人。”
  怎么说呢?
  “都是为情所困的人啊。”
  “不同的是,我知道我喜欢的是人,可是恐怕你连你喜欢的是不是人都没个准儿。”
  我气得用枕头砸他,他嗷嗷叫,像杀猪一样。猪叫惊醒了楼上女寝室的凶神,疑似是霍学姐用拖布杆狠狠地敲着地板抗议,我有点怂,捂住齐夜的嘴,一时间,“咚咚”声,嚎叫声,和我被咬了手指的骂街声三重响声钟鼓齐鸣锣鼓喧天,好不热闹。终于混乱平静了,我放开齐夜,问他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齐夜笑眯眯的望着我,我有些窘迫,因为我发现我骑在了他身上。我连滚带爬地爬下来,齐夜躺在原位,笑眯眯的,像狡黠的狐狸。
  为情所困,我说,你怎么为情所困了?
  齐夜就爬起来,拿起纸笔,在纸上重重的写下几个字,拿给我看。大半夜的,齐夜咯咯咯地笑,笑的我发毛,我有一瞬间觉得齐夜是一只狐狸,不,是婴宁,蒲松龄笔下那个半人半鬼半狐仙的妖精。
  我看着纸上的字,字体依旧娟秀,像个女孩子一样。那上面写着:“齐夜,就是情孽。”
  我现在是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当时我沉迷西方流行的灵异小说,所以我更加害怕了,把纸扔到一边,要爬回我自己的床上去,齐夜把灯关上,在黑暗中我的腿磕到了桌角,“嘭”的一声,我痛得皱眉。齐夜不笑了,可我耳边还回荡着咯咯咯的笑声。
  黑暗中,齐夜安安静静的,他好像端坐在床上,又好像美人卧榻一般躺着,总之一片漆黑,我可以随意想象他的形状。
  齐夜安安静静的,他的床铺发出吱呀呀的响,像是有人在摇。
  突然,他开口说了一句使我极其惊讶的话,这让我相信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惹是生非的夜晚,也忘不了这个惹是生非的齐夜……
  在我们赤条条相处了一整年的室友生活以后,齐夜突然告诉我:“解昌城,其实我是个同性恋。”
        妈的,我是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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